各职能部门、各单位:
为确保2024年度教职工岗位考核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等有关规定,参照我校《教职工岗位考核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鲁华宇院政字〔2022〕24号)、《教师养德修为工程实施方案(修订)》(鲁华宇院政字〔2021〕128号)、《关于签订2024年度工作任务书的通知》(鲁华宇院政人字〔2024〕6号)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考核对象
全体教职工、外聘人员、外聘咨询专家等。
二、考核时间
2024年12月13日至23日。
三、考核内容
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、师德师风、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等四方面。
(一)思想政治、师德师风
主要考察教职工在热爱祖国、热爱中国共产党、热爱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、职业道德、严谨治学、学术规范等方面的表现。
(二)业务工作
根据岗位职责,按照人员类别分别进行考核,具体如下:
1.专任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:重点考核教学、科研和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,包括学科建设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学研究与改革、科学研究和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等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果。
2.辅导员:重点考核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,包括第二课堂、党团和班级建设、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、岗位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效。
3.其他人员(含助理级及以上人员):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,考核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完成情况,以及参与或推进落实学校关键工作取得的成果。
四、考核工作程序
(一)成立岗位考核工作小组
各部门(单位)分别成立不少于3人的岗位考核工作小组。岗位考核工作小组应包含师德建设工作小组成员。
(二)组织岗位考核
岗位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牵头,各部门(单位)岗位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考核评价,确保公平公正。
(三)考核结果反馈
各部门(单位)将教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反馈,为其查找差距、改进工作和提升自我提供依据。
(四)材料报送
各部门(单位)岗位考核工作小组按要求整理、汇总考核相关材料,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部门。
(五)审核批准
1.人事处审核岗位考核资料,对材料不规范、不完整、不准确的统一返回,相关部门(单位)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。
2.人事处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岗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。
五、考核结果
(一)考核结果
1.专任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、辅导员考核结果分A、B、C三档,A档占比35%,B档占比62%,C档占比3%。考核结果为A的,绩效工资系数为1.2;考核结果为B的,绩效工资系数为1.0;考核结果为C的,绩效工资系数为0.8。
2.其他人员考核结果为称职和不称职。考核结果为称职的,绩效工资系数为1.0;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,绩效工资系数为0.8。
3.外聘人员考核结果分优、良、合格、不合格四档。
(二)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,考核结果定为C、不称职或不合格:
1.存在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(教师〔2014〕10号)中规定的违反师德行为情形的。
2.存在一级教学(管理)事故、学生教育管理一级重大事件等情形的。
3.实际工作量低于学校工作量考核要求的。
4.自有专任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和辅导员入职满两年,因个人原因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。
5.工作时间内未经学校允许在校外兼职的。
6.拒绝参加岗位考核的。
7.业务工作分值低于最低定额分值的。
8.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、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等行为的。
(三)结果使用
考核结果用于绩效工资核定、职称评聘、职务晋升、评优树先、岗位调整和合同(协议)续签等。
六、考核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各部门(单位)要高度重视岗位考核工作,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考核,严肃考核纪律,实事求是,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、真实有效。
(二)精心组织。各部门(单位)要本着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规范程序,严格把关,按照考核程序组织岗位考核工作。
(三)及时反馈。各部门(单位)应在提交岗位考核资料前,将岗位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员。
七、考核资料报送
(一)教职工个人考核资料
1.教职工填写《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》(附件1)、《教师师德养成行为清单》(附件2)并手写签名,师德建设工作小组成员签字。填写《2024年度工作项目清单完成情况认定表》(附件3)、《2024年度岗位考核总结表》(附件4)并手写签名,其中个人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,岗位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进行考核打分并签字。
2.外聘人员填写《2024年度工作项目清单完成情况认定表》(附件3)、《2024年度外聘人员岗位考核表》(附件5)并手写签名,师德建设工作小组成员、岗位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签字。
3.外聘咨询专家填写《2024年度外聘咨询专家工作总结表》(附件6)并手写签名,岗位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签字。
(二)部门(单位)考核汇总资料
各部门(单位)汇总整理《2024年度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汇总表》(附件7)、《2024年度教师师德养成行为评价考核汇总表》(附件8)、《2024年度岗位考核成绩汇总表》(附件9,同一考核等次按教职工工号排序)和《2024年度岗位考核分析报告》(附件10)等资料,经审核签字后提交。
(三)考核资料报送要求
1.岗位考核资料数据无误,签字齐全,不得涂改。报送资料按汇总表顺序进行排序。
2.2024年12月17日前,各部门(单位)将附件1-2、附件7-8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1#405教师发展中心师德建设科,联系人:罗莹,联系电话:7023085(内线8085)。附件7-8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:jsfzzx@huayu.edu.cn。
3.2024年12月23日前,各部门(单位)将附件3-6、附件9-10纸质版(附件4一式两份,其他附件一式一份)报送至行政楼10楼人事处考核评价科,联系人:张依娜、李晓茜,联系电话:7023019(内线8019)。附件9-10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:rsc@huayu.edu.cn。
八、其他事项说明
1.任现职不足3个月的人员按原岗位考核。
2.截至2024年12月12日,试用期未满尚未签订工作任务书的教职工,填写《2024年度岗位考核总结表》(附件4),各部门(单位)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打分,考核结果为称职、不称职,不参与排名。
附件:
1.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(另行下发)
2.教师师德养成行为清单(另行下发)
3.2024年度工作项目清单完成情况认定表(另行下发)
4.2024年度岗位考核总结表(另行下发)
5.2024年度外聘人员岗位考核表(另行下发)
6.2024年度外聘咨询专家工作总结表(另行下发)
7.2024年度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汇总表(另行下发)
8.2024年度教师师德养成行为评价考核汇总表(另行下发)
9.2024年度岗位考核成绩汇总表(另行下发)
10.2024年度岗位考核分析报告(另行下发)
11.《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工作量计算办法(试行)》(另行下发)
山东华宇工学院
2024年12月13日